一、粮食生产实现丰产增产
2024年,咸阳市粮食播种面积达到521.2万亩,单产356.6公斤,总产185.8万吨,分别增加0.3%、1.62%和1.93%。其中,粮食产量增量、油料面积增量均位列全省前3。全市50亩以上粮食生产适度经营主体2442个,经营面积达到84.5万亩,粮食生产“二十一连丰”成果喜人。
二、脱贫成果质量不断巩固
全市90.4万户农户监测实现全覆盖,核实预警信息11批次4.3万余条,做到各类返贫致贫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2830户9668名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100%,脱贫人口就业22.8万人。全年安排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3.72亿元,落实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稳岗就业、“雨露计划”、小额信贷等项目1852个,联农带农243.26万人。
三、乡村产业发展成果丰硕
苹果、蔬菜、茯茶等8条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渐次开花。水果产量557.7万吨,蔬菜产量405万吨,存栏生猪133.9万头、羊40.8万只、牛10.3万头、家禽890.6万羽。全市“链主”企业100家以上,“链队”企业260家以上,综合产值突破1200亿元。累计认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近6000家、家庭农场5600余家。创建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6个、产业强镇7个、省级产业强镇3个、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1个。
四、乡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确定41项建设标准和逐年度梯次推进的261个示范村,分类压茬推进年度建设任务。为2024年度73个省级示范村共落实资金2.83亿元,确定补短板项目347个。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7%,垃圾无害化处置自然村占比达95.3%,行政村标准化卫生室达到全覆盖,农村集中供水率、电力通达率、建制村客车通达率、网络覆盖率均达100%。
五、乡村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组织全市261个“千万工程”示范村党组织书记分4期赴南京大学学习培训,全国乡村人才工作会议在我市顺利召开。建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32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示范点24个,全市125个镇、1845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先后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9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3个。我市“三三制”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等7个典型经验被评为陕西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六、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全年落实涉农项目资金14.4亿元,谋划安排社会(金融)资本投资项目85个,完成投资53.11亿元,兑现民生普惠政策,夯实农民增收基本盘。2024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73元,同比增长7.4%,增幅位居全省第2,增幅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由上年度的2.721缩小到2.651。
七、科技兴农成果成效显著
建成秦创原咸阳种业创新中心科研平台、陕西省苹果无病毒原种保存圃和母本园、国家苹果苗木病毒检测实验室,保存无病毒栽培品种种源42个、砧木种源10个,完成油菜、小麦新品种成果展示播种60余个。小麦品种咸麦187完成生产试验,咸麦283完成审定试验并申请国家级审定,玉米品种咸科212通过省级审定。灞油979、秦油71等5个油菜新品种通过国家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灞油979、咸麦341顺利完成成果转化。
八、农村深化改革深入推进
坚持总体顺延和“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深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改革试点。以“陕农经”信息平台推广应用为契机深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行动全市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薄弱村由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