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呈报《山西省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初步方案》的报告
晋农字〔2025〕26号
农业农村部: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5〕4号)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报送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初步方案的函》(农机政〔2025〕34号)要求,经研究,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会同山西省财政厅编制了《山西省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初步方案》。
现予以呈报。
附件:山西省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初步方案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山西省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初步方案
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遴选审定,山西省承担2025年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项目。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报送试点初步方案的具体要求,立足资源整合和技术创新,摸索推进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熟化定型、推广应用的新路径,加快提升山西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水平。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面向农业需求、聚焦重点领域,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利用农业机械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各方面资源力量,推动农机企业、科研院所、推广鉴定机构和应用主体共同发力,加快标志性产品研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中试熟化,促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推广应用,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
(二)试点原则
1.统筹引导、凝聚合力。整合科研、生产、推广、鉴定等多方面资源力量,构建重点农机生产企业、研发机构、推广鉴定机构与应用主体相互协作的研产推用高效协同联合体,加快农机装备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2.自主创新、重点突破。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国内空白领域和农业生产急需,加快攻克农机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和工艺,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科技含量、较强产业竞争力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机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
3.面向需求、聚焦重点。立足我省立地条件和农业生产实际,重点研制轻便化、智能化、高效化农机装备和适宜丘陵山区作业的农机装备,突出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机械化有机旱作、畜牧业和特色装备,明确主攻方向和突破口,解决丘陵山区“无机可用”、“无好机用”等问题。
4.研用结合、注重实效。突出产业化应用导向,推动熟化定型和推广应用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促进农机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一体化融合,加快新型农业机械产业化应用进程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5.扶优扶强、引领示范。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支持基础条件优良、营收规模位居省内外行业前列、具有稳定盈利能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农机生产企业。支持发展潜力强,近年营收增量大,细分领域产品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突出的优势农机制造企业。
6.公平择优、动态管理。依据公正性、权威性、针对性、合理性、回避性等遴选原则,以项目技术的先进性和申报单位科研开发能力等指标公正评审,公平择优立项。建立项目实施动态调度、年度评价和验收制度,强化评价验收结果运用,动态调整后续资金安排。
二、试点任务
资金情况:试点项目计划投入中央财政资金5000万元,单个项目配套资金不低于30%。针对山西省丘陵山区短板机具需求情况,经专家评审建议,确定试点机具清单和资金规模。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投入共计3500万元,其中,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2022.5万元,用于农机企业为提升生产制造能力购置急需的新型制造设备;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试验投入1477.5万元,用于适应山西省丘陵山区和有机旱作农业机械化生产的农机装备研发试验。
2.农机装备熟化定型和推广应用投入共计1500万元,其中,熟化定型投入332.5万元,用于鉴定能力提升及农机装备技术鉴定、质量评价、产品性能分析等相关工作;推广应用投入1167.5万元,用于建立推广示范基地、样机引进、试验考核、示范推广及作业补贴。
任务清单: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聚焦国内空白领域和农业生产急需,针对农作物播种、灌溉、植保、收获等薄弱环节,拟初步支持丘陵山区玉米低损高效收获机、丘陵山区小杂粮(蔬菜)精量(精准)播种机、智慧光伏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复合型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一体机、丘陵山区电动精量播种机、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平台)和智能马铃薯联合收获机械等7个农机装备开展一体化试点。经过部里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针对性调整之后,再明确重点支持的试点项目。
(一)丘陵山区玉米低损高效收获机项目
资金安排:资金安排为中央资金100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30%。资金测算:研发生产投入700万元:(1)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445万元;(2)研发费用225万元;(3)试验费用30万元。熟化定型投入40万元:鉴定能力提升(1)数据采集、数据验证(2)玉米低损高效收获机鉴定仪器设备采购、研发投入;(3)智能化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研发。推广应用投入260万元:(1)建设示范基地,打造典型应用场景150万元;(2)装备引进与试验考核、示范推广活动55万元;(3)作业补贴55元/亩,计55万元。
实施年限:2025-2027年。
对标机型: 约翰迪尔Y210型玉米收获机。
攻关理由:项目满足生产急需。玉米是我省种植面积最大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753万亩,机收率74.4%,丘陵山区地带玉米种植面积1418万亩,占全省种植面积超过一半,机收率却仅为65.5%,低近10个百分点。丘陵山区玉米机收环节已成为制约全省农业发展的短板弱项,急需专用机具满足生产要求。结合玉米收获薄弱环节实际情况,通过研制本机具可有效解决丘陵山区玉米收获机进地难、作业难,作业效率低、质量差,机械化收获水平不足等问题。
技术路线:研发制造方面,攻关低损摘穗与籽粒回收技术,优化底盘与行走系统和籽粒回收系统,研制低损高效收获机,可实现丘陵山区坡度为20%的道路通行,能够在8%坡度条件下满负荷稳定运行。熟化定型方面,搭建智能化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研发,采购、研发玉米低损高效收获机鉴定仪器设备,开展玉米低损高效收获机数据采集、数据验证田间试验,研发丘陵山区车辆倾翻试验装置,最终实现机具的熟化定型。推广应用方面,一是分区域建设3个0.05万亩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改善基地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每个示范基地围绕不同地形、坡度、地块形态及规模等要素,打造2-3种典型应用场景;二是每个基地引进研发制造的丘陵山区玉米低损高效收获机1台,开展对比试验验证,及时反馈试验考核结果,改进完善机具性能;三是形成相应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装备配套模式,并开展作业演示、技术观摩、示范培训等示范推广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四是对新装备应用开展作业补助1万亩;五是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主体进行市场化推广。
考核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配套动力:≥100kW;(2)工作行数:2-3行;(3)1.4m≤工作幅宽<2.2m;(4)行距:550—620mm;(5)总损失率:≤2.5%;(6)籽粒破碎率:≤0.8%;(7)苞叶剥净率:≥90%;(8)果穗含杂率:≤0.8%;(9)秸秆粉碎合格率:≥90%;(10)作业小时生产率:0.26-0.53hm2/h。2.产业化指标:(1)建设3个试验示范基地;(2)产业化销售数量:200台;(3)产业化推广应用作业面积达到10万亩。
(二)丘陵山区小杂粮(蔬菜)精量(精准)播种机项目
资金安排:资金安排为中央资金100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30%。资金测算:研发生产投入700万元:其中,(1)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500万元;(2)研发费用175万元;(3)试验费用25万元。熟化定型投入60万元:鉴定能力提升(1)数据采集、数据验证(2)小杂粮(蔬菜)精量(精准)播种机鉴定仪器设备采购、研发(3)播种机性能测试平台研发制造(4)智能化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研发。推广应用投入240万元:(1)建设示范基地,打造典型应用场景185万元;(2)样机引进与试验考核、示范推广40万元;(3)作业补助15元/亩,计15万元。
实施年限:2025-2027年。
对标机型:马斯奇奥ORIETTA小颗粒播种机。
攻关理由:项目满足生产急需。我省小杂粮种植面积726万亩,丘陵山区地带小杂粮种植面积488万亩,占全省种植面积的67.24%;丘陵山区蔬菜种植面积123万亩,占全省蔬菜种植面积三分之一以上。发展丘陵山区小杂粮种植能有效利用丘陵山区地理条件,兼顾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为此需开发专用机具满足生产要求。结合丘陵山区小杂粮播种薄弱环节实际情况,通过研制本机具可有效解决杂粮(蔬菜)机械化播种作业效率低、质量差,复杂农艺措施、复杂地形下的适应性差等问题。
技术路线:研发制造方面,攻关探墒精量精准播种技术,研发智能自动控制系统,优化精准播种开沟器等关键部件,研制精量播种机,实现探墒精量播种和出苗整齐的作业效果。配备数控电动式气动精量排种器,气动式种子精准定位机构,能够实现智能检测调控下种精度。熟化定型方面,搭建播种机性能测试试验平台,采购、研发小杂粮(蔬菜)精量(精准)播种机鉴定仪器设备,开展小杂粮(蔬菜)精量(精准)播种机数据采集、数据验证田间试验,研发智能化数据采集管理系统,最终实现机具的熟化定型。推广应用方面,一是分区域建设3个0.05万亩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改善基地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每个示范基地围绕不同地形、坡度、土壤、地块形态及规模等要素,打造2-3种典型应用场景;二是每个基地引进研发制造的农机装备2台,开展对比试验验证,及时反馈试验考核结果,改进完善机具性能;三是形成相应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装备配套模式,并开展作业演示、技术观摩、示范培训等示范推广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四是对新装备应用开展作业补助1万亩;五是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主体进行市场化推广
。
考核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配套动力:≥36.8kw;(2)工作行数:4行;(3)开沟器型式:铲式;(4)仿形方式:单体同步仿形;(5)播种深度:0.5-2cm(可调);(6)排种器型式:气力式;(7)空穴率:≤1%(穴播);(8)种子破损率:≤0.3%(非金属材料排种器),≤1.0%(金属材料排种器);(9)穴距合格率:≥95%(穴播);(10)作业速度:5-7km/h;(11)种肥间距合格率:≥95%;(12)播种深度合格率:≥90%;(13)总排肥量稳定性变异系数:≤7.8%;(14)各行排肥量稳定性变异系数:≤13.0%。2.产业化指标:(1)建设3个试验示范基地;(2)产业化销售数量:1000台;(3)产业化推广应用作业面积达到20万亩。
(三)智慧光伏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项目
资金安排:资金安排为中央资金75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30%。资金测算:研发生产投入525万元:(1)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340万元;(2)研发费用180万元;(3)试验费用5万元。熟化定型投入135万元:鉴定能力提升(1)资料咨询、资料采购(2)数据采集、数据验证(3)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4)水肥一体化灌溉鉴定仪器设备采购、研发(5)水肥一体化灌溉综合测试系统研发(6)水肥一体化灌溉能力扩充等。推广应用投入90万元:(1)建设示范基地,打造典型应用场景35万元;(2)样机引进与试验考核、示范推广55万元。
实施年限:2025-2027年。
对标机型:赫迈斯FertiMiX-Go!系列自动灌溉施肥机。
攻关理由:项目满足生产急需。我省丘陵山区耕地面积占全省的42.8%,丘陵山区机电灌溉面积却只有370万亩,仅占全省机电灌溉面积的22%;丘陵山区机械深施化肥面积1297万亩,仅占全省机械深施化肥面积的45%。丘陵山区农作物灌溉施肥能力严重不足。结合农作物灌溉施肥薄弱环节实际情况,通过研制本机具可有效解决丘陵山区和偏远地区灌溉施肥的效率低,用电不足,电网覆盖薄弱,劳动力缺失等问题。
技术路线:研发制造方面,攻关自适应MPPT(最大功率点跟踪)算法,研发低功耗双模通信模块,优化水肥精准管理,研制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实现灌溉作业的全天候自动化、精准化、绿色化的功能。熟化定型方面,建设水肥一体化灌溉实验室基础设施,研发水肥一体化灌溉综合测试系统,开展水肥一体化灌溉数据采集、数据验证田间试验,采购、研发水肥一体化灌溉鉴定仪器设备,扩充水肥一体化灌溉能力等,最终实现机具的熟化定型。推广应用方面,一是分区域建设2个0.02万亩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泵房、蓄水池、主(干)管等基础设施条件,打造2种典型应用场景;二是每个基地引进研发制造的智慧光伏水肥一体化灌溉系统1套,开展对比试验验证,及时反馈试验考核结果,改进完善机具性能;三是形成相应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装备配套模式,并开展作业演示、技术观摩、示范培训等示范推广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四是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主体进行市场化推广。
考核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符合标准、大纲要求的安全性评价;(2)EC值(溶液电导率)控制精度≥90%;(3)EC值(溶液电导率)控制均匀度≥90%;(4)PH值(酸碱度)控制精度≤0.1;(5)PH值(酸碱度)控制均匀度≥90%;(6)额定流量下扬程偏差不大于明示值的8%;(7)整机压力损失≤5m(0.05MPa);(8)流量偏差≤5%;(9)符合标准、大纲要求的可靠性评价。2.产业化指标:(1)建设2个试验示范基地;(2)产业化销售数量:100套;(3)产业化推广应用作业面积达到2万亩。
(四)复合型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一体机项目
资金安排:资金安排为中央资金75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30%。资金测算:研发生产投入525万元:(1)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285万元;(2)研发费用225万元;(3)试验费用15万元。熟化定型投入7.5万元:鉴定能力提升(1)数据采集、数据验证(2)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一体机鉴定仪器设备采购、研发投入。推广应用投入217.5万元:(1)样机引进与试验考核、示范推广157.5万元;(2)作业补助60元/亩,计60万元。
实施年限:2025-2027年。
对标机型:穗茎兼收主体部分对标国内主流机型,重要工作部件打捆包膜机构的技术创新研究对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土耳其海斯兰Hisarlar/SB1150固定式青贮打捆包膜一体机。
攻关理由:项目满足生产急需。玉米是我省种植面积最大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753万亩,机收率74.4%,丘陵山区地带玉米种植面积1418万亩,占全省种植面积超过一半,机收率却仅为65.5%,低近10个百分点;丘陵山区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只有1033万亩,仅占全省机械化秸秆还田面积的40%。结合玉米收获、秸秆处理等薄弱环节实际情况,通过研制本机具可有效填补国内空白,解决我省玉米联合收获机功能单一,秸秆利用率低、搬运成本高等问题。
技术路线:研发制造方面,攻关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不间断作业技术,研发自动控制系统,优化整机结构、自动包膜机构,研制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一体机,实现玉米穗剥皮收集、茎秆揉丝打捆连续自动化作业的功能。熟化定型方面,开展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一体机数据采集、数据验证田间试验,采购、研发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一体机鉴定仪器设备,最终实现机具的熟化定型。推广应用方面,一是分区域建设2个0.05万亩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打造2种典型应用场景;二是每个基地引进研发制造的复合型玉米穗茎兼收打捆包膜一体机1台,开展对比试验验证,及时反馈试验考核结果,改进完善机具性能;三是形成相应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装备配套模式,并开展作业演示、技术观摩、示范培训等示范推广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四是对新装备应用开展作业补助1万亩;五是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主体进行市场化推广。
考核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配套动力:≥220kW;(2)工作行数:4行;(3)2.2m≤工作幅宽<2.8m(4)行距:550—640mm;(5)总损失率:≤2.5%;(6)籽粒破碎率:≤0.8%;(7)苞叶剥净率:≥90%;(8)果穗含杂率:≤0.8%;(9)成包率≥98%;(10)草捆密度≥400 kg/m3;(11)秸秆总损失率≤5%(留茬20cm);(12)秸秆切段长度合格率≥85%;(13)包膜层数≥8。2.产业化指标:(1)建设2个试验示范基地;(2)产业化销售数量:30台;(3)产业化推广应用作业面积达到3万亩。
(五)丘陵山区电动精量播种机项目
资金安排:资金安排为中央资金50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30%。资金测算:研发生产投入350万元:(1)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150万元;(2)研发费用175万元;(3)试验费用25万元。熟化定型投入20万元:鉴定能力提升(1)数据采集、数据验证(2)电动精量播种机鉴定仪器设备采购、研发。推广应用投入130万元:(1)建设示范基地,打造典型应用场景75万元;(2)样机引进与试验考核、示范推广40万元;(3)作业补助15元/亩,计15万元。
实施年限:2025-2027年。
对标机型:节能、轻便、精准电动精量播种机。
攻关理由:项目满足生产急需。我省丘陵山区耕地面积占全省的42.8%,而丘陵山区农作物机播率仅为72%,比全省农作物机播率低6个百分点。结合农作物播种薄弱环节实际情况,通过研制本机具可有效解决丘陵山区机械化播种作业效率低、质量差,部分地块传统机械难以施展的问题。
技术路线:研发制造方面,研发轻巧坚固的合金机架,攻关持久耐用的高密度锂电池组加应急燃油发电机作为动力源,实现持久续航与连续作业。研发四轮驱动的行走机构,配备高花纹轮胎与高离地间隙设计,确保复杂地形的通过性。优化铲式开沟器和播种深度调节系统;研制气力式精量排种器,依靠负压精准吸附种子,实现精密播种,保证播种均匀性,适配不同的种子;研制主动仿形机构,提高复杂地形播深的一致性。研发智能电控系统,操作人员能通过控制面板调控播种量、行走速度,传感器实时监测作业状态,异常时即刻警报,极大提升丘陵山区播种效率与质量。熟化定型方面,配套电池与增程发动机,驱动播种机工作,开展电动精量播种机数据采集、数据验证田间试验,采购、研发电动精量播种机鉴定仪器设备,最终实现机具的熟化定型。推广应用方面,一是分区域建设3个0.05万亩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改善基地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打造2-3种典型应用场景;二是每个基地引进研发制造的电动精量播种机3-4台,开展对比试验验证,及时反馈试验考核结果,改进完善机具性能;三是形成相应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装备配套模式,并开展作业演示、技术观摩、示范培训等示范推广,扩大示范效应;四是对新装备应用开展作业补助1万亩;五是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主体进行市场化推广。
考核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安全性符合标准、大纲要求;(2)电池容量:45Ah,48V增程发动机:≥8Kw;(3)工作行数:2行;(4)播种均匀性合格粒距变异系数:≤25%;(5)种子破损率:≤0.3%(非金属材料排种器),≤1.0%(金属材料排种器);(6)采光面宽度合格率≥86%;(7)膜孔全覆土率≥92%;(8)空穴率:≤1%(穴播);(9)播种深度合格率:≥90%;(10)总排肥量稳定性变异系数:≤7.8%;(11)各行排肥量稳定性变异系数:≤13.0%;(12)种肥间距合格率≥95%;(13)作业速度2-4km/h;(14)行距调节范围:40-70cm;(15)可靠性符合标准、大纲要求。2.产业化指标:(1)建设3个试验示范基地;(2)产业化销售数量:200台;(3)产业化推广应用作业面积达到6万亩。
(六)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平台)项目
资金安排:资金安排为中央资金50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30%。资金测算:研发生产投入350万元:(1)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110万元;(2)研发费用约225万元;(3)试验费用15万元。熟化定型投入60万元:鉴定能力提升(1)资料咨询、资料采购(2)数据采集、数据验证、制定鉴定大纲(3)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鉴定设备采购、研发(4)智能化数据采集管理系统研发(5)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能力扩充等。推广应用投入90万元:(1)样机引进与试验考核、示范推广60万元;(2)作业补助10元/亩,计30万元。
实施年限:2025-2027年。
对标机型:雅马哈FAZER 植保支援车。
攻关理由:项目满足生产急需。我省机械植保面积1842万亩,丘陵山区机械植保面积542万亩,仅占29%。结合农作物植保薄弱环节实际情况,填补国内空白,通过研制本机具可有效解决丘陵山区农作物植保环节农业机械化率低、作业效率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技术路线:研发制造方面,攻关模块化集成技术、能源与安全技术和智能协同技术,研发高集成度中置轴专用挂车,优化充电、配药、清洗等部件,研制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实现农药减量、植保作业效率大幅提升的功能,实现自动配药、加药功能,实时监测配药、加药数据等作业参数。熟化定型方面,制定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平台)鉴定大纲,开展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平台)数据采集、数据验证田间试验,采购、研发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平台)鉴定仪器设备,研发智能化数据采集管理系统,扩充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平台)能力等,最终实现机具的熟化定型。推广应用方面,一是分区域建设3个0.3万亩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打造2-3种典型应用场景;二是每个基地引进研发制造的植保无人机作业专用车(平台)1台,开展对比试验验证,及时反馈试验考核结果,改进完善机具性能;三是形成相应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装备配套模式,并开展作业演示、技术观摩、示范培训等示范推广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四是对新装备应用开展作业补助3万亩次;五是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主体进行市场化推广。
考核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液位精度:1%;(2)电池容量:60Ah;(3)停机位半径:≥1m;(4)停机位个数:2个;(5)清水箱容量:≥2000L;(6)原液箱容量:≥30L;(7)原液箱个数:≥3个;(8)配药箱容量:≥500L;(9)加液速度:≥100L/min;(10)药业浓度偏差:2%;(11)混合均匀度:≥96%。2.产业化指标:(1)建设3个试验示范基地;(2)产业化销售数量:200台;(3)预计推广应用面积达到100万亩·次。
(七)智能马铃薯联合收获机械项目
资金安排:资金安排为中央资金50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30%。资金测算:研发生产投入350万元:(1)农机装备制造能力提升工程投入192.5万元;(2)研发费用150万元;(3)试验费用7.5万元。熟化定型投入10万元:鉴定能力提升(1)数据采集、数据验证(2)马铃薯联合收获机鉴定仪器设备采购、研发投入。推广应用投入140万元:(1)样机引进与试验考核、示范推广70万元;(2)作业补助70元/亩,计70万元。
实施年限:2025-2027年。
对标机型:AVR - PUMA3型自走式马铃薯收获机。
攻关理由: 项目满足生产急需。我省马铃薯机收面积141万亩,机收率59%,丘陵山区地带马铃薯机收面积108万亩,占全省种植面积76%,机收率却仅为45%,低14个百分点。丘陵山区马铃薯机收环节已成为制约全省农机化发展的短板弱项,急需专用机具满足生产要求。结合马铃薯收获薄弱环节实际情况,通过研制本机具可有效解决我省马铃薯机械化分段收获过程中,需要大量人力辅助开展捡拾、分级、运输等作业,收获效率低、成本高、智能化程度低等问题。
技术路线:研发制造方面,攻关低损伤和高效分离技术、可适用于单垄双行种植模式的收获作业、模块化集成技术、满足采样频率≥1Hz、测量精度≤0.5%的高精度定位技术,研发控制精度≤0.5%、响应时间≤0.3秒的智能控制系统,优化挖掘、分离、输送等部件,研制智能化马铃薯联合收获机械,实现精准高效作业、低损收获的功能。熟化定型方面,开展马铃薯联合收获机数据采集、数据验证田间试验,采购、研发马铃薯联合收获机鉴定仪器设备,最终实现机具的熟化定型。推广应用方面,一是分区域建设2个0.03万亩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打造2种典型应用场景;二是每个基地引进研发制造的智能马铃薯联合收获机1台,开展对比试验验证,及时反馈试验考核结果,改进完善机具性能;三是形成相应的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装备配套模式,并开展作业演示、技术观摩、示范培训等示范推广活动,扩大示范效应;四是对新装备应用开展作业补助1万亩次;五是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为主体进行市场化推广。
考核指标:1.机具技术指标:(1)配套动力:≥75kW;(2)工作幅宽≥1000mm;(3)作业效率0.2-0.33hm2/h(4)损失率≤4%;(5)伤薯率≤2%;(6)破皮率≤3%;(7)含杂率≤4%;(8)转弯半径≤3米;(9)行走直线度≤5%。2.产业化指标:(1)建设2个试验示范基地;(2)产业化销售数量:200台;(3)预计推广应用作业面积超过5万亩。
三、实施管理
(一)项目申报
申报方式:项目通过申报方式确定实施单位。省级农业农机部门起草试点项目申报通知,通过官网渠道发布试点项目清单。省内主体申报,由市级农业农机部门对各县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汇总申报;县级农业农机部门负责对实施主体的规模、能力、信誉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项目推荐。省外主体申报,由省外牵头企业驻地的省级农业农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机科研院所或农机生产企业;应有相应的科技人员、场地和设施设备,项目牵头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应具备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及相关资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需持有车辆生产资质准入许可,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WMI和VIN系统备案。鼓励拥有农业科技重点实验室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专精特新企业等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资金配套能力。
2.申报主体为研产推用联合体共同申报的,应由企业牵头,高校或科研单位、推广机构、农机应用主体组成高效协同联合体组织实施,不得转包。承担推广应用示范基地建设的联合体成员需具备满足基地规模的流转土地、具备开展对比试验的对照装备、具备一定数量的农机操作手和机库棚等必要的基础设施。承担作业补助的联合体成员需装备有一体化试点机具并安装必要的作业监测装置,具有长期稳定的作业服务对象。
3.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凡有弄虚作假、虚夸、伪造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4.试点项目的熟化定型由具有鉴定能力的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
(二)评审立项
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和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专家组提出项目立项安排和经费预算安排建议,经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三)过程管理
强化任务落实。试点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和中央资金预算安排,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与项目承担单位、相关市、县农机部门和第三方管理机构签订计划任务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背景与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项目研究试验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和针对这些问题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及技术路线。项目分阶段具体实施目标、项目预期取得的效益、项目试验规模指标和验收内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经费预算安排、项目任务书签订意见和绩效考核指标等。项目承担单位需整体性完成样机研发、制造、科技成果评价、鉴定、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并汇总相关资料参加验收。
紧盯重点工作。研发重点是进行关键技术和关键部件的研发与熟化定型,确定农机装备设计的技术路线、结构形式和关键参数,开展关键部件及样机性能试验,并不断推动改进和优化。制造重点是根据农机装备设计的技术路线、结构形式和关键参数,优化加工工艺及材料,开展科研与智能化制造设备的选型购置,关键部件及样机整机试制,进行性能及可靠性试验,形成样机。推广重点是开展农机装备田间性能验证,制定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规范,协助制定新产品鉴定大纲,并完成试验示范、技术示范推广和人员技术培训。应用重点是为样机田间试验、技术集成提供作业条件;参与制定农机农艺标准技术规范,培育熟化应用场景,打造示范基地。
规范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主要支持与试点任务清单相关的农机研发、制造、检测、鉴定、推广、应用等方面的工作,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中央财政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和初验结果,按3年分批次进行拨付,其中第1年拨付资金规模的50%,第2年拨付30%,第3年拨付2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
加强日常调度。通过适当方式,对重点攻关内容进展、关键指标突破及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对项目进度严重滞后、资金到位缓慢、组织管理不力、违规违纪等行为,将采取督促整改、调整、撤销或终止项目实施等措施。
(四)绩效评价
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对年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监控并做好年度绩效评价,将年度试点进展情况上报。三年项目期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成果登记并加快转化应用。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科技成果多维价值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项目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统筹指导,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牵头、相关市县农业农机部门参与组织实施。成立试点项目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项目顶层设计,组织协调立项、确定项目承担主体、评审、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审计验收等工作。项目领导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发展中心,负责专项任务设置、资金预算拨付、组织实施绩效监控、评价、汇总试点项目年度进展情况报告、协调解决项目实施的有关问题等工作。
(二)强化项目监管。
项目办公室督促项目单位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项目资金监管要求。项目验收前要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审计,全面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等。按照有关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切实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对用中央财政资金购置的设备,要加强管理,不得随意处置。
(三)落实资金安排。
项目县(市、区)和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资金使用计划、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等要求,单个项目按照不低于30%比例配套资金,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落实配套资金,配套资金由承担主体自主支配。省财政应配套必要的试点项目工作经费,用于第三方委托管理、演示示范、培训等。
(四)做好风险防控。
项目承担主体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时开展技术攻关、研发试制、性能试验、改进优化、熟化定型、示范推广等。项目承建单位应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规范资金的分配、使用、拨付、管理和评价,实行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严禁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违规问题发生。试点项目实施期内,年度评价合格的,继续安排资金支持;评价和验收不合格的,不再安排资金支持,取消试点项目。